圖錄號: 693
估價RMB: 40,000-60,000
成交價RMB: 126,500(含傭金)
夏丏尊(1886~1946)?抗戰時期致葉至善、夏滿子夫婦論家人近狀的家書
信箋?一通一頁
1942年9月5日作
參閱:《夏丏尊散文集》P182、183,夏丏尊著,北方文藝出版社,2019年。
說明:葉至善、夏滿子夫婦上款。夏滿子,夏丏尊幼女;葉至善,葉圣陶長子,小墨系其小名。
此為夏丏尊抗戰時期家書,約作于1942年9月5日,圍繞淪陷區的物價、家中的日常生活及家庭成員近況等作,是抗戰時期困守淪陷區的文人學者生活的真切記錄。
夏丏尊手跡在市場中較為少見。
所及阿龍為夏龍文,夏丏尊次子;秋云為夏丏尊長媳,夏采文夫人,時與外婆居紹興上虞。夏采文1940年病逝;弘琰、弘禎、弘寧、弘奕均為夏丏尊孫。
信件內容與《夏丏尊散文集》載“家書八”相合,而時間略早。所及寄照片事亦見于前后其他家書。信中所及“阿龍赴甬已逾一月,所任的是衙門里的小科員,月薪三百”“大爸在崧廈,聞病已多日”等,與“家書八”所載“阿龍在甬任事,今已三月…(月入三百,八折計算,聞不久可加些)”,“大伯父在崧廈臥床多日,已于中秋前三日逝世”內容相合、前后相續。
抗戰爆發后,夏丏尊因體弱多病攜眷留守上海。幼女滿子隨葉家退往成都,1939年與葉圣陶長子葉至善結婚,1942年4月夏滿子產子三午,此信為夏丏尊收到滿子與外孫三午照片后所作。
淪陷時期夏丏尊的收入來源主要依靠開明書店,又須養活上海妻小及紹興的岳母凡十幾口,生活相當拮據。信言上海與紹興米價須“五百多元一石”,上海舊法幣改中儲幣,二元兌作一元。夏丏尊為滿子夫婦入股藥廠,所收贏利也“無非舊幣千元變為新幣千元,數目仍是千元”。
XIA MIANZUN AUTOGRAPH FAMILY LETTER SIGNED TO YE ZHISHAN AND XIA MANZI ABOUT THEIR RECENT SITUATION
One page
Dated September 5, 1942
Note: Dedicated to Ye Zhishan and Xia Manzi.
21×14cm
RMB: 40,000-6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