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4
估價RMB: 10,000-20,000
成交價RMB: 161,000(含傭金)
黃姬水(1509~1574)?所許之酒帖
紙本?鏡片
識文:今日有事他往,恐失信于文白石,特過寫一鶴之作,而吾兄又赴宴不在。甚悵甚悵。今已登卷末矣,萬望致意文白石,所許之酒當(dāng)如寫詩之不失信可也,呵呵。姬水拜白。
鑒藏印:梧印(白)
說明:黃姬水此通信札通篇提及明代文人對于守信的態(tài)度,并言及“所許之酒”,通篇展現(xiàn)了明代文人處世的幽默與語言的風(fēng)趣,雅意十足。
黃姬水此日有事去別處,不能赴文白石之約,“恐失信于文白石”,特地經(jīng)過寫一篇有關(guān)于鶴的詩作,可見文人對于守信的重視,而文白石當(dāng)時又去赴他宴不在府內(nèi),因此黃姬水“萬望致意”,留下了“所許之酒當(dāng)如寫詩之不失信可也,呵呵”的詼諧語句,黃姬水“寫詩守信,喝酒更要守信”的語句充分體現(xiàn)了明代文人幽默與灑脫的處世態(tài)度,此札有詩有酒,實為可愛佳品。
HUANG JISHUI LETTER
Ink on paper, mounted
24.5×14cm??
RMB: 10,000-20,000
作者簡介:黃姬水(1509~1574),初名道中,字致甫,又字淳父,江蘇長洲(今屬蘇州市)人。五岳山人省曾之子。幼聰慧,早年曾侍奉文徵明,書法學(xué)祝允明,又力學(xué)于虞世南、王寵二家。著有《貧士傳》、《白下集》、《高素齋集》等。翁方綱評曰:“枝山之學(xué)晉法得一王履吉,復(fù)得一黃淳甫,竟若據(jù)有明一代楷法之勝者,亦猶徐廸功之談藝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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